爱马仕的诞生很有趣,创始人Thierry Hermès是一位专为军人缝补马具的男青年。在1837年,巴黎已是马车的天下,高龄36的男青年看到了商机,成立了Hermès。然而创业伊始,由于处女座和强迫症并行,材料和手工要做到足够完美才出货,导致了出货速度太慢,慢到甚至没人想光顾他。
▽大概这么慢
但是,每一个成功者故事,都有但是。
由于当时的法国王子坐马车出门浪时,马掌脱落,马受了精惊,导致马车翻车,王子go die了。这件事引发了当时全国上下的爆炸性轰动,让原本喝茶遛鸟的贵族们,重视起马具使用的安全问题。于是Thierry Hermès的慢工出细活儿,在贵族圈儿火了。
到1867年,法国举办了一场聚集各国君主壕无人性的party,哥们儿带着他的产品,参展并获得马具类大奖,帮Hermès这个品牌打上了「御用」的标签,开始了Hermès的成神之路。
(这逆袭套路和现在的网文有什么区别?)
第二代传人为了能让家族事业更加火热,学习孟母搬到了富人区,左手bulingbuling的7星级酒店,右手bulingbuling的拿破仑三世皇家住宅,将出入的壕门,全部拢络为潜在客户。这个地址也就是现在的巴黎剁手总店,Rue du Faubourg Saint—Honore 24
So,二代目的故事是要告诉你,为什么三四线城市考生一般会选择一线城市读大学?因为这样打王者荣耀网速比较快,一片好的土壤能改变花的质感。
再之后的故事,差不多就是一整部发家史,细聊就太多了,就着重讲一下Hermès的logo和橙色礼盒吧。
本身Hermès的包装盒是奶油色镀金的包边,但是在三代目的二战期间,由于材料短缺,印厂只有橘红色卡纸,没想到做出来逼格甚高,于是这经典的土豪橙配色就这么沿用至今。
至于logo,取自法国艺术家Alfred de Dreux的油画。具体为啥是这个,我不知道,所以不瞎说。毕竟窗帘可能就是蓝色的,鲁迅家可能就两颗枣树。
至此,爱马仕的发家介绍的差不离了,讲太多没什么意义,毕竟我们不是财经频道,不教你做生意。而剩下的的是一些小故事,比如Kelly的由来,Birkin的由来,做配饰和衣服之类花边小新闻,传的太多了,没什么聊头。
不过爱马仕一直在贵族圈中流行,在那个年代,作为屁民,很少能了解到,状态大概都是不温不火。
而爱马仕真正的燎原大火,在我看来,可能是「欲望都市」里对Birkin的痴迷追求。欲望都市的火热,互联网的普及,让大家了解到这个品牌的独具魅力,老牌的饥饿营销模式,延续至今的Waitlist等候名单,让每一只包都成为贵妇们争相豪夺的艺术品,才促成了爱马仕。
自此开始,爱马仕变成一种象征,一种符号,一种身份的代言,甚至说一种信仰。
还记得柜姐最经典的一句话:「It's not a bag , it's a Birkin」,这简直成了新时代剁手观音的座右铭。
所以当你听到「爱马仕」时,你首先想到的会是什么?
是让每一个女孩尖叫的Kelly、Birkin,是动辄十几万的价格,是Hermès这几个字母和LOGO,还是它由意大利最顶尖的传统工匠全手工缝制、一周仅产出两个手包、每个手包都独一无二的那一分“价值感”?
对于一个手工匠人来说,只想说皮料真TM牛逼啊(也真TM贵啊)。
当大家对工艺了解程度或操作熟练度都达到一个瓶颈的时候,什么东西能更高效得让整个作品焕发新的光彩?达到更高的境界?
皮料。
爱马仕作为业内霸主,全球最好的皮革供应商都会将第一轮的皮革优先选择权给爱马仕,然后才会轮到其他的品牌。
比如鳄鱼皮的Birkin。先排除鳄鱼皮本身就十分稀有的特性。一个小款的需要一整张鳄鱼皮,一个大点的可能就要4-5张完整鳄鱼皮,皮与皮之间的接缝都要做到像一整块皮一样,丝毫看不出是拼接的痕迹。
同时,爱马仕要找的鳄鱼,身上不能有任何搏斗的咬痕和伤疤。而作为一种爱好争斗的动物,它长到能做成一个包那么大的时候,身上没有伤痕,新时代处女座不过如此吧。
而日常使用的牛皮羊皮之类,也是皮料场上的Danceing Queen了。还记得我之前做的那个眼镜盒么?法国HAAS原厂的Epson,超NB的皮料了,不过也是Hermès挑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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