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西安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早已突破300万辆,停车难也是市民日常生活中较为头疼的问题。近年来,西安市出台多种举措,鼎力树立停车场所,并鼓舞单位和个人投资树立公共停车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利益使然,一些乱象也悄然滋生,一些公共区域正在被个他人侵占用作自己获利。那么在这些现象背地,有没有一些躲藏着的东西呢? 紫薇尚层 存案信息“消逝” 2018年12月11日,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的收费员小焦遇到了憋屈事:在太白南路紫薇尚层楼下一处公共停车场,他和另一名女同事共同管理着67个停车位。就在前不久,一家停车公司进驻该停车场收费,称他们才是合法主人。 当日下午,小焦向记者提供了他手中控制的小区红线规划图,以及当初城管设置该停车点后移交西安城投公司由停放中心管理收费的相关手续。他表示,这家公司应该是从小区物业手里租下了小区周围其他停车位中止运营,但也想把停放中心的67个车位侵占。 在停车场出口处收费亭,张姓收费员表示,他们是从物业租赁的车位,并在交警部门存案,其中就包含此前由停放中心管理的67个车位。贴在收费亭上的停车场存案证显现,停车场名为西安嘉惠停车效劳有限公司(紫薇尚层),车位总数105个,法人代表王金梅。而记者留意到,在路边的P字牌上,该停车场称号为太白南路紫薇尚层外围停车场。 对此,西安市嘉惠停车效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金梅表示,他们系自紫薇尚层物业承租的停车场,并依照程序完善了审批手续。停放中心只能拿出2017年高新城管移交西安城投公司的移交手续,但在这个时间点前后,城管部门移交停车场审批存案权给交警部门,在交警部门未能查到移交后对方的存案注销。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次序处叶姓民警也曾多次明白表示,在2017年城管部门移交到交警部门的场点存案注销中也的确查不到紫薇尚层这个点。在2017年9月之前,马路道沿上的暂时性停车位的审批和管理由城管担任,但新的城市停车位管理措施出台后,城管不再具备该权限,需向交警部门移交。 至此,似乎停放中心成了“李鬼”,这个点假如当时真没有合法移交的话,停放中心就是黑收费。12月13日,记者在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分局见到了2017年的移交手续,该局存档的相关移交手续显现,城管移交手续完成于2017年9月30日,而交警雁塔大队方面接纳手续完成于2017年10月10日,双方均盖有公章。在所移交的明细中就包含太白南路紫薇尚层的67个停车位。 记者就此再次联络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次序处叶警官,他表示,城管有手续,就应该认可停放中心对该停车场内67个停车位的合法管理权。但关于之前他和王金梅均曾明白表示交警部门存案注销信息查不到该场点的状况,叶警官没有明白解释缘由。另外,既然停放中心具有67个车位的合法管理权,那么此次交警部门将紫薇尚层周边包含着67个停车位在内的105个停车位重新存案到西安市嘉惠停车效劳有限公司就明显存在问题,叶警官也未中止阐明。 12月22日,在双方协商僵持中,暂停收费一周后,停放中心恢复正常收费。但由于进出车辆需部分借用紫薇尚层小区红线内道路,则需求双方进一步协商。 白桦林·明天 停车场运营者莫名改换 2018年11月初,市民郭女士拿着自己刚办了一个月的停车年卡,到位于太华路白桦林·明天小区门口的停车场停车时,竟被告知年卡在该停车场无法运用。郭女士这才发现,该停车场原来的管理者,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的蓝色工服收费员曾经换成了另一拨人,说是换了老板。 记者从交警新城大队次序中队了解到,这里的停车泊位是该大队依照流程施划的。依据去年8月28日《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效劳收费管理措施》,市政道路的停车费收费归西安市机动车停放中心管理,交管部门依照规则在市政道路中止泊位划线,泊位划线终了后就移交给西安市机动车停放中心管理,他们也派工作人员前来收费。但是,2018年9月,该大队接到白桦林·明天小区物业函,称依据开发规划图,道沿上绿化带以内的中央在小区红线以内,因而请求将市政停车场变为营利性停车场,民警在查看规划并确认后同意其变更。至于目前停车场收费公司与小区物业能否有关系,交管部门不得而知。 随后的采访却让记者感到奇特。白桦林·明天物业效劳中心担任人杨先生提供的一份《新城区新增机动车暂时占道停车位申请表》显现,2017年7月6日已交给西安市新城区城管局,除了西安市新城区城管局公章之外,还有两个公章,分别为“西安市新城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新城区管理大队”。而之前的P字牌显现,该停车场收费执行3元/小时,收费时段是早上8时到晚上9时,车位数30个。杨先生表示,他们看到停车场换了管理人员,也感到奇特,并明白表示,这些车位在小区规划红线以外,他们曾经移交进来,基本不可能以小区红线名义向交管部门申请要回停车场收费权。 “我们作为接纳部门并没有查看开发规划图的权益,就依照通知取消了此站点。”日前,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今年9月,他们接到交警部门撤销该场点的通知,交警部门称接到白桦林·明天小区物业函,提出依据开发规划图,道沿上绿化带以内的中央在小区红线以内,请求将市政停车场变为运营性停车场,交警部门在查看规划后同意变更。 12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停车场,讯问收费人员目前停车场是谁在管理时,收费员指了指贴在收费亭上的停车场存案证,存案证显现,该停车场称号为西安浩宇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金燕,车位数31个,存案日期为11月5日。 “往常停车费贵多了,以前是晚上不收费,包月才200元,往常是24小时收,包月费变成了500元。”记者走访中了解到,白桦林·明天小区西门的停车位实践属于红线过渡地带,周围商户和小区业主都对新的停车场运营颇有意见。 华清学府城 “公转私”后 停车费涨了不少 几个月前,位于幸福南路上的华清学府城大门外的公共停车场还处在西安市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管理之下,但往常也已易主,变身为运营性停车场。 12月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华清学府城小区门外看到,此处停车场范围较大,小区大门外南北两段人行道均为停车场,粗略丈量总长约200米。北侧停车场无人员值守,出入口处设有升降杆及自助缴费设备;南侧停车场则为人工收费,张贴于收费亭处的停车场存案证显现,该处停车场名为华清学府城门前停车场,车位数55个,停车场法人代表王金梅,存案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记者咨询该处停车场工作人员了解到,办理车位包月为600元,“业主也是这价,我们是一小时3元,包月算下来一天只需20元,曾经很优惠了。” “原本是身穿蓝色制服的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工作人员在收费,每小时2元,夜间不收费,今年5月忽然改头换面,变成了私人的营利性停车场,往常全天候收费,还每小时3元。”该小区业主王先生对此颇为不满。王先生说他曾探听过停放中心撤出的缘由,“听说是由于占到了小区的红线内区域。” 对此,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新城管理大队队长常俊江表示,他们同样是收到了交警部门撤除该场点的通知,“我们只是接受管理,对主管部门的决议无权提出疑问,只能照办。” 记者察看发现,此处停车位的划定距小区楼体较远却比较靠近外侧路沿,车位的外侧边沿就设在盲道的边沿,有些车辆车尾或车头就直接压在盲道上。远远看去,盲道只见隔一段路就会显露一个车尾占在盲道上,那么盲道能否也在小区红线之内?记者无从得知。 土门华润万家 人行道就只剩盲道 位于土门十字的华润万家超市门前的停车场也在今年由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管理转变成了24小时运营性停车场,那么这里的状况究竟如何呢? 12月21日,记者在该处停车场看到,这是一个面积较大的停车场,固然没有看到存案证,但路边的P字牌显现,该停车场名为土门华润万家停车场,共有停车位81个,收费时段为24小时,收费规范是3元/小时。 记者发现这里侵占公共道路的现象更为严重,由于超市门外空阔面积较大,停车位被划为两排,而最外面一排车位的外侧停车线也是紧挨人行道的盲道,而盲道的另一侧靠近西二环辅道的边沿是用砖头砌成的一排行道树基坑,这就构成整个人行道可通行的空间只剩下盲道的宽度,假如车位停车过深,就会占到盲道,让行人通行艰难。 据左近商户引见,这里变为运营性停车场已有半年时间,大家只知道,老板换了以后,停车费贵了很多,但到底是什么缘由由行政事业收费变成个人运营,没人说得清。 记者从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了解到,该处停车场同样是他们接到了主管部门的撤销通知后,正常撤出,至于后面审批给谁,什么性质,他们也就无从过问了。 嘉惠公寓 停车紊乱挤占人行道 在韩森路与康乐路丁字西北角,有一栋大楼叫嘉惠公寓,该公寓楼下的嘉惠停车场也曾经是停放中心的管理场点之一。而在半年多前,停放中心接到撤销该场点的通知后撤出,通知称将要出借给嘉惠公寓。 12月21日下午,记者在该停车场看到,收费亭上也未张贴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存案证,“这是嘉惠公寓的停车场。”收费员表示,他在为嘉惠公寓工作。该停车场P字牌显现车位数是19个,3元/小时,24小时收费。但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不大的停车场内停着20多辆大小汽车,由于停放不甚划一,让原本就不开阔的人行道显得更为拥堵。另外,外侧一排也存在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现象。 科技路 两处公共停车站点被撤销后成运营性停车场 位于博文路与科技路交会处丁字路口东南角的海岸停车场,现为西安恒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岸停车场,车位数38个,4元/小时,24小时收费。该停车场同样存在着侵占盲道现象,人行道空间被挤占至缺乏一米,通行艰难。 科技路与融鑫路交会处西南角华奥大厦门前停车场,现也是西安市嘉惠停车效劳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的停车场,停车场法人代表王金梅,停车位总数为50个,收费规范为4元/小时,存案证发证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该停车场正好位于路口拐角处,空间较为狭小,科技路道沿上部分车位固然也挤占人行道,但仍将盲道留出约1米宽的道路,融鑫路道沿西侧车位则直接将人行道停满,在这里,盲道则直接消逝不见。 据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高新大队队长周森引见,这两个站点此前也均是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管理收费,但在数月前,停放中心相继收到管理部门撤销通知而撤出,之后就成了往常的运营性停车场 面对撤点 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觉得不妥也无权异议 据了解,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暨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备树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从属西安城投集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主要担任城区和开发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及高架桥下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效劳管理工作,目前管理停车站点1300个,停车位45000多个。收取的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备树立管理有限公司是集公共停车设备投资、树立、管理于一体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担任公共停车场树立与运营。 “我们往常的角色很尴尬。”日前,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某区大队队长通知华商报记者,停放中心固然被赋予了车位管理权,但也仅限于收费效劳,而点位的设置审批权,以至是一个车位线、P字牌他们都无权更改或制造,都需向主管部门申请。他说,从之前的城管部门担任设点、审批,到2017年移交到交警部门,停放中心不时是个被动接受的角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则设了点,交给我们管理,我们就派人。相反,主管部门假如要撤掉那个点,也是一纸通知即可。”这名队长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停放中心即便是明显觉得有问题,但也无权提出异议或检查。 业内人士 停车场由“公”转“私” 背地有利益推进 陆先生曾在一家树立运营停车场的公司供职,说起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和运营问题,他说,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以及汽车数量激增,停车难问题很难随意破解,承包或者树立公共停车场逐步成为民间资本追逐的方向,“城市寸土寸金,你只需有措施找到一块中央,简单的停车设备一装置就能源源不时挣到钱。”陆先生说。 近年来,西安市政府连续出台新建停车位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最新的一个三年计划设定三年期间共新建停车位48万个,其中每年新建16万个。2017年8月发布实施的《西安市停车场管理措施》明白提出政府能够采用和社会资本协作的方式树立公共停车场。鼓舞单位和个人投资树立公共停车场。鼓舞应用各类闲置土地资源树立公共停车场,实行有偿运用。2018年10月30日西安市出台《西安市公共停车场树立优惠政策》对投建公共停车场中止政策补贴。这些政策支持愈加坚决了一些民间资本走进停车场范畴的信心。 “为了利益最大化,有人会应用政策打擦边球。”陆先生称,在新的停车管理规则中,明白了应用建筑退红线范围设置停车场问题,并明白规则了住宅小区可经业主自治组织同意,在小区内空置场地、道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位。这些规则将小区业主及物业管理区域明白,在停车市场火爆的前提下,一些小区物业就把小区的闲置资源应用起来,而往常个别状况下,在建筑红线过渡区域,个别小区也会打一打擦边球主张自己的权益。 陆先生说,就西安来说,机动车停放效劳中心集中管理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固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但相对来说也算是政府部门带有公益性的一个项目,这些区域的停车位相对市场化的运营性停车位来说,收费低价,最主要是夜间有11个小时是不收费的,在这个时段,市民们能够享用免费停放的福利,而一旦这些区域由“公“转”私”了,岂但价钱上涨,全天候收费的方式就会让市民多支付至少一倍的停车费,“而这些钱从车主口袋里出来,进入了那些私人承包者的钱袋子,也可能还会有一部分进入相关部门的口袋里。”陆先生神秘地说。 律师观念 公共停车场运营权应“阳光操作” “说到公共区域被侵占,首先需求搞分明公共停车场的界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城市公共停车场(位),是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土地上设置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共开放的机动车停放场地。包含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统一规划的暂时停车泊位(路内停车位)和在道路外的城市公共土地上树立的停车场。固然从运用范围的角度来看,公共停车场包含一切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但从法律属性上讲,小区或单位配建、置办的车位,是该单位或小区业主基于曾经取得的建筑物一切权和相应的土地运用权而享有独立一切权的不动产,并非属于公物,该车位并非面向社会公众效劳的财富。业主或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属于私人财富运用租赁关系,并非公共停车场运用。“但其中有一类停车场所用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些树立在市政公共土地红线内的停车场,则不适合随意设置私人树立的运营性停车场,担任审批和监管的部门需求严厉检查。”余伟安表示,那就成了国有资源流失,“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商业化运营过程中,应当思索准公共物品的属性,不应完整实行市场化。” 余伟安说,公共停车位的商业化运营的主要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政府主导运营方式,关于路外公共停车场,政府需先以财政收入投资树立城市公共停车场,而对路内停车位,政府无需树立只需在施划停车位以后,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营权委托以特许运营等方式给特定企业运营。运营期间企业取得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政府再从收入中按一定比例,以资产管理费的方式支付给受托企业。二是政府与市场分离方式,关于路外公共停车场,政府以土地运用权或特许运营权出资,与一家或多家企业共同组建公共停车场运营管理公司,政府与企业按各方投资所占股份比例中止利润分配。三是市场化主导运营方式,对路外公共停车场,政府经过一定程序将公共停车场的土地运用权中止出让,由竞得的企业作为公共停车场的投资主体,依据政府规划对公共停车场中止树立与运营;关于路内停车位,政府将一定时期内的道路停车收费权有偿转让给特定企业运营管理,典型方式有收费权拍卖等。 “公共停车场特别是占用公共道路划设的公共停车场的运营权问题,是触及公共利益的运营权获取行为,应当‘阳光操作’。”余伟安表示,在这些范畴,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慎之又慎,不能懒政、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搞“暗箱操作”,应当经过公开招招标等公开化程序肯定。对公共停车场运营权采用招招标的方式“阳光操作”,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定义务。另外,应严惩其中的权钱买卖等违法立功行为。 来源:华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订阅号转载的文章,仅作分享之用,不代表本订阅号观念,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假如分享内容在版权上存在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置。 只需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