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网络毒害,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一15岁少年小宇(化名)竟携带催情药,用丝袜蒙面深夜入室抢劫强奸。近日,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小宇有期徒刑九年,并处分金3000元。 1999年出生的小宇,初中未毕业就停学在家。由于小宇的父母整天忙于家庭生计,很少与小宇中止沟通交流,对孩子的长大及心理也很少关注。在停学期间,小宇曾短期外出务工,而在务工期间,小宇留恋上了网络游戏和黄色网站,并参与了一些带有淫秽内容的QQ群,其价值观、道德观日渐扭曲。 2014年10月12日,因无钱上网,小宇萌发了入室抢劫的念头。他想到同村张某开了一个小卖部,其丈夫在外打工,35岁的张某单独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应该有钱。当天21时许,小宇将网购的三包催情药参与一瓶饮料罐内,并随身带了一条连裤丝袜,来到张某的住处。约23时许,小宇用丝袜蒙住头,翻墙进入张某家中,先从小卖部翻找到24盒香烟和两沓1元面值的纸币,然后用脚踹开张某寓居的房门,闯进张某房间将其摁倒在地,强行灌注带有催情剂的饮料,因张某激烈对立,饮料并未被灌下去。这时,小宇又用被子蒙住张某头部,对其中止殴打,并四处乱翻,翻到现金1118元、项链一条、五张粮票及一张民国纸币。然后,小宇手持匕首,强迫张某喝下带有催情药剂的饮料,强行对其实施奸淫,并用手机拍摄被害人裸照及强奸过程,要挟让张某给其准备5000元现金,第二天来拿。作案后,小宇还将张某家中的一辆二轮电动车骑走。 案发后,张某立刻向警方报警。办案民警剖析后以为,立功嫌疑人会再次前来,遂布控设伏,并于次日清晨将前来取钱的小宇当场抓获。小宇所抢的一辆二轮电动车、1268元钱、5张粮票、1张民国纸币、24盒香烟均被警方追退并发还给受害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宇的父亲认识到自己的疏于管束给受害人家庭和自己孩子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后悔的同时,表示将吸取经验,会对小宇严加管束。同时自愿将被害人项链款3000元及住院期间的治疗费6000元退赔交存法院,恳请对小宇从轻处分。被害人张某对赔偿损失表示不接受,不体谅,请求依法判决。 综合本案的立功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巨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宇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决议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分金3000元。 |